【/h/】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冯满楼)岛城近日迎来高校新生报到季,从9月1日起,大学生医保集中缴费开始。为使学生充分了解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关注个人健康保障事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大学生参加保险的条件、程序和待遇。
参保人员可享受“三位一体”医疗保险。
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制度,能够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所有参保大学生均可享受。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住院和门诊医疗、门诊统筹治疗、意外伤害医疗、异地就医和长期医疗保险。大学生因病住院或在门诊大病治疗时,统筹支付范围内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目前我市共有门诊疾病54种,分为限额管理疾病和非限额管理疾病。其中,限额管理疾病设定年度最高报销金额。参保大学生在其所属学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70%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暂无最高支付限额。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大学生应及时了解在校学生门诊统筹定点签约机构的情况,以便及时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100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的费用,每年最高支付2000元。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因病休学期间异地转诊、异地急诊、原籍住院治疗、大病门诊治疗等费用,按规定纳入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按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从而减轻患大病学生的家庭负担。按照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比例为80%。一年内最高支付40万元。按照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身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以及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照自身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一年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由2万元调整为1.8万元。),报销比例为60%。一年内最高支付20万元。
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
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青海高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应当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其中,在我市具有大专学历的非中国籍学生也可以参保。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
大学生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集中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连续缴费,中断缴费将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市人社部门提醒我市大学生特别是新生,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及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了解相关政策。各类业务指引及相关政策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关注“青岛12333”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可以及时获取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内的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