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0月29日,宁乡站,红网(颜屋,分站记者)10月27日,宁乡县召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社保“一卡通”发放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全面部署了两项工作。宁乡县于2016年调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新生儿保险办法。
2016年宁乡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中城乡低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8元,财政补助72元;城乡“三无人员”(无劳动、无收入来源、无固定赡养义务)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个人不缴费,但由政府全额补贴。付款时间为2015年10月至12月31日。逾期交费,除新生儿外,不加保险。
关于新生儿保险的方式,2016年《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筹资实施方案》指出,年内计划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家庭,可先行支付子女费用纳入家庭保险。预参保新生儿在享受医保待遇前,需要用户籍簿修改个人参保信息。出生后28天内,监护人可携带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出生之日起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超过28天未办理的不再享受新生儿医保待遇。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应于10月下旬完成整本募捐书。10月至11月中旬完成筹资任务;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录入;12月下旬检查、汇总、上报保险信息。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乡镇居民自愿参与率在96%以上。
记者还了解到,宁乡县社保“一卡通”发行已全面铺开。全县预计发放社保卡114万张,其中已发放40.84万张,申请人数占全县参保总人数的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