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四措施推进分级诊疗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发布《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全州要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快速分诊救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救治体系。

方案明确了四项工作措施:一是确定分级诊疗范围。根据轻、重、慢、急疾病及治疗难度,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到城市三级医院等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已经明确。二是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一级诊断是指参保(参)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居住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双向转诊包括下级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明确特殊情况下的首诊、逐级转诊、下行转诊和住院程序。三是发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差别化支付、风险分担机制和差别化支付制度,加大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覆盖力度,拉大各级医疗机构免赔额与报销比例的差距。四是明确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的主体责任。实行首诊转诊负责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确定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建立上下联动的预约诊疗,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的预约转诊机制,优先安排转诊到医院床位和服务的患者。建立分级诊疗评价制度,聘请专家参与评估评审,并将上下转诊率、县域内参保患者就医比例、资金使用比例、药品比例、不合理转诊、不合理住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不合理收费等纳入评估评审。考核结果与新农合、医保基金等补助资金直接挂钩。完善转诊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定期汇总转诊患者情况,并向医保、新农合等部门报告。同时,《方案》还列出了《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疗目录》,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在牟定、大姚、永仁、陆丰等县开展了试点,并已在全州范围内开始实施。(记者杨通讯员裴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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