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疫苗过敏的人。
既往接种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禁止接种。
已知对疫苗所含成分,包括佐剂(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病毒WIV04株,佐剂:氧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过敏者,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出现严重副反应者,或有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接种,以免诱发过敏反应,造成不良后果。
2。疾病发展期。
或临床医生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恶性肿瘤患者或近期有复发风险的患者;属于各种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者不宜接种,应在疾病治愈或痊愈后再接种。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新冠肺炎疫苗说明书中的禁忌要求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种疫苗。因为这方面的研究数据很少,一般不建议孕妇接种疫苗。如果女性需要备孕,接种疫苗后应推迟怀孕。参考其他灭活疫苗,建议三个月后怀孕。
4。特殊疾病患者。
处于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并患有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的人群不宜接种疫苗,以免影响接种后的抗体产生效果。患有惊厥、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或有所列疾病史或家族史,或有精神病史者,不适宜接种。
理论上,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没有严格的饮食禁忌。但建议接种疫苗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以前已知的过敏原和常见的过敏原,尽量不要饮酒或吃辛辣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
注意,尽量不要喝酒,不要吃辛辣或海鲜食品,这不是禁忌。之所以不建议饮酒,主要是为了预防饮酒后的不适,掩盖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拖延治疗,甚至对接种效果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