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总局、中医药局等8部门4月22日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13年4月25日起到7月25日,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本报《健康周刊》从今天起开设“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专栏,跟踪报道全国各地整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宣传严格广告监管、有效杜绝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典型经验;同时也刊登一些预防和治疗妇女、儿童常见病的科普知识,以及如何识别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常识。
据统计,在有关部门监测的82536条广告中,严重违法的广告达到3402条次,其中严重违法医药广告1406条次,占41.33%。2012年由药监部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全国虚假医药广告中,光药品类就有18万例,较2011年翻了两倍,虚假器械类的广告则有1.5万例,是2011年的1.3倍。大量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不但坑害无辜的患者和消息不灵通的老年人,还使一些院士、医界名人、明星、知名人士频频“被代言”,名誉受到损害。数据显示,今年1月~3月期间国家食药总局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674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828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34条次。今年3月1日,4位医界名人联合发起了微博签名“随手曝光虚假医药广告”线上活动,引起强烈反响。从4月25日起到7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药总局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一场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专项行动。5月12日,又有百名医界名人和专家及千名中国地级城市医院院长和县级医院院长联合签名抵制虚假医药广告,并呼吁全社会共同来抵制“虚假医药广告”,积极传递医界正能量,让虚假医药广告无处遁形。
近年来虚假医药广告泛滥成灾,无论是在电视、广播、报纸,还是网站和微博上,大量的虚假医药广告令人防不胜防,不但坑害无辜的患者和消息不灵通的老年人,还使一些院士、医界名人、明星、知名人士频频“被代言”,名誉受到损害。从2013年4月25日起到7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药总局等8部门将联合在全国开展一场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专项行动。
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泛滥
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中,目前普遍都是用专家、名人形象和患者现身说法,一些知名专家纷纷中招,据统计,2012年由药监部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全国虚假医药广告中,光药品类就有18万例,较2011年翻了两倍,虚假器械类的广告则有1.5万例,是2011年的1.3倍。今年“两会”前,钟南山院士在北京利用一天时间收集了88份报纸,找到了36条虚假药品广告,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有3条广告印的竟是他本人的照片。
冒用“名医专家”是医药广告的典型手段。目前一些医药广告利用消费者缺乏医药知识、治病心切等心理,冒用“名医专家”来证明疗效,夸大产品功效,有的还号称祖传秘方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还有的医药广告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宣传治愈率,把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也吹嘘成能治疗疾病。有的则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专家讲座、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
千名医院院长签名呼吁共同抵制“虚假医药广告”。
药品好不好,“名医专家”现身说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中,目前普遍都是用专家、名人形象和患者现身说法,一些知名专家饱受“被代言”之苦,连知名专家也都曾莫名其妙被冒名登上了广告。
痛感于虚假医药广告的猖獗,医界名人发起了“院长签名:抵制虚假医药广告”的签字仪式,参加峰会的千名医院院长和嘉宾代表,在各大媒体的见证下,签名抵制“虚假医药广告”;并呼吁业界共同来抵制“虚假医药广告”,积极传递医界正能量;同时积极参与“随手曝光虚假医药广告”的线上活动,线上线下齐结合,让虚假医药广告无处遁形。
一季度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6万条次,健康资讯栏目也将重点整治。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13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数据显示,今年1月~3月期间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674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828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34条次。
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674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828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34条次。对未经审查和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7个,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19个。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76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在有关部门监测的82536条广告中,严重违法的广告达到3402条次,其中严重违法医药广告1406条次,占41.33%。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此次从4月25日到7月25日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对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上,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开办的各种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都要进行清理检查整治,并持续加大违法医药广告的惩处力度。
届时,多部门将公告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暂停一批医药生产经销企业、广告发布者的医药广告发布资格。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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