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慢性疼痛有什么区别?时间上是怎么定义的?
- 发布时间:2013-03-18 15:59:17
- 来源:粤迅康
急慢性疼痛有什么区别?时间上是怎么定义的?
痛觉可作为机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警告,引起机体一系列防御性保护反应。但另一方面,疼痛作为报警也有其局限性(如癌症等出现疼痛时,已为时太晚)。而某些长期的剧烈疼痛,对机体已成为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
依疼痛持续时间和性质,疼痛可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急慢性疼痛有什么区别?
急性疼痛指短期存在(少于2个月)、通常发生于伤害性刺激之后的疼痛。急性疼痛复发也常诊断为疼痛的再次发作。突发性疼痛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急性疼痛,通常是指由于疼痛强度突然增加导致接受慢性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原有镇痛水平上出现短暂的疼痛。如果在初始阶段疼痛未得到完全控制,急性疼痛有可能会发展为慢性疼痛,这可能是由于疼痛传导路径发生病理改变,从而成为疼痛产生的病因。
慢性疼痛导致患者抑郁和焦虑,造成身心极大伤害,并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可能在没有任何确切病因或组织损伤的情况下持续存在。慢性疼痛的时间界限说法不一,多数将无明显组织损伤,但持续3个月的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
有急慢性之分吧,药师回答得挺详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