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师多点执业 取消地点数量上限

原标题:医生多点执业最大取消名额。

(记者刘洋)今后,北京市医生执业场所将不再限于2-3家医疗机构,不再禁止法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执业。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昨天发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部分限制,同时对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也进一步严格。

2010年,原市卫生局在请示原卫生部后,成为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试点城市,并制定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即允许医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医疗机构按照注册执业类别和范围执业。

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介绍,自2011年3月1日《试行办法》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5月,全市共有1993名医生注册多点执业,执业范围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科。办理多点执业的医生第一执业场所主要是公立三、二级医院,第二执业场所主要是私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医生多点执业,调动医生积极性,推动准入管理模式调整,市卫计委近日修订了《试行办法》,起草了《北京市医生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不再将聘用医生的方式、劳动报酬等医院内部管理问题作为行政部门许可审查的要素,要求医院充分行使医生的管理权。

同时,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事项中更加重视医师依法执业资格考试,加强监督,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部分修改的内容。

取消实习名额上限。

通过对比2010年制定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与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记者发现,新办法进一步放开了多点执业政策,取消了原办法中只能有2-3家医疗机构在执业名额内开展诊疗活动的限制。根据新办法,未来医生选择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数量没有上限。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医生多执业的积极性,满足更多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疗机构对三级医院医生的需求。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也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在原试行办法中,在中医执业人员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中,还取消了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内容,进一步放开了申请多点执业的人员范围。在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注册执业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证明”项,不再需要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同意证明,进一步打消了医生在选择多点执业时的后顾之忧。

第一个练习地点改变。

原多点执业注册同时无效。

新规中增加了“原多点执业注册将在医生依法变更第一个执业地点后同时失效”的内容。原第八条修改为“医师实行多点执业,变更注册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首次执业地点的,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办理。变更后,其多点执业登记同时无效。变更后需要继续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按照《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重新申请多点执业。“也就是说,如果在私立医院工作的医生辞职,原有的多点执业注册将同时失效,他需要重新申请。

突发公共事件。

服从第一执业场所所在地的医疗机构。

新办法规定,今后开展多点执业的医生在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和医疗救援工作时,应服从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调度。多点执业需要向第一个执业地点所在的医疗机构报告多点执业的相关情况。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要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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