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为补偿职工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被保险人因就医发生医疗费用后,将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少职工因病施治所承担的经济风险。
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职工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含地、州、市、地、盟)为统筹单位,或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区)实施总体规划。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收、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海洋运输等生产流动性大的跨地区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雇主和雇员的缴费率可以相应调整。
那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规定呢?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可以按国家规定的年限缴纳。
& ldquo累计付款& rdquo,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但不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缴费年限。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规定了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一般为20年至30年不等。尤其是& ldquo国家规定的年数。,不仅包括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还包括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年限& ldquo视为付款期限& rdquo。
有的地方如果累计缴费不足国家规定的年限,个人可以继续按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的地方规定,可以自愿申请一次性缴纳差额期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此之外,这群人还可以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解决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