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综合督查县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甘肃新闻网兰州1月21日讯(通讯员王彩红)为进一步规范山丹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1月9日至12日,该县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此次检查重点检查法律执业、临床用血、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过度医疗处理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中医药服务发展、医疗机构辐射以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等。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样、询问、交流等形式。检查结果显示:一是依法执业——机构和人员情况:五证持有率、有效期内有效率均为100%;无超范围医疗执业和科室外包;人员持证率和执业场所整体合格率100%。二是医疗服务质量:3家医疗机构医生“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均达到省办22项标准。三、临床用血情况:县级医院使用的临床用血符合临床用血要求,科室设置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血液病例签约手续齐全,所有血液均来自张掖市中心血站。四是公共卫生工作:发病率统计分析、传染病诊疗管理、免疫预防、重大传染病专病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死因监测、放射安全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健康咨询等工作制度健全,记录真实可靠,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五是院务公开: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内容公开透明、服务规范、价格公示、业务流程简洁易懂、公示形式灵活多样。六是投诉举报:有组织、有管理、有宣传、有场所。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2014年8月21日省卫生厅在全省执法办案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县级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存在不良执业行为,每单位记录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

总之,本次综合督导检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规范和检查表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保障综合督导检查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二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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