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非法医疗广告 济宁两家民营医疗机构被停业整顿

【/h/】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根治”“独门绝技”“以药治病”“回馈社会”这些听起来好听的话,往往是虚假医疗广告用来“忽悠”市民的惯用伎俩。针对违法医疗广告出现的新情况,济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全市户外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清理违法户外医疗广告3.5万余条,其中2家民营医疗机构停业整顿。

在没有挡住诱惑的情况下,病人花了钱。

“治愈白癜风一次”和“让骨坏死患者站起来”,这些绝对的字眼是大多数虚假医疗广告中常用的。然而,这些非常吸引人的话却让患有疾病的患者花了很多钱。

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类似的小广告并不少见。在人口密集村庄的主干道上,如果你几乎走不了多远,就会看到类似的墙壁广告或路边广告牌。很多人经常收到街头印有虚假医疗广告的非法出版物和印有相关宣传的手摇粉丝。“这些低价违规的医疗户外广告不仅影响生活环境,还经常以夸大宣传内容误导患者。”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宋阳东表示,针对违法医疗广告在社会上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我们对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误导群众就医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对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拆除了全市所有违法户外广告。在整改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其打着白癜风研究所的幌子,私自招募患者,在约谈该民营医疗机构后,仍多次非法刊登。最终,济宁市曙光医院、济宁市卜式门诊部停业整顿。

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整治行动中,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济宁曙光医院、任城医生诊所也被吊销了《医疗广告审查证》及其手术诊疗科目。

抓住源头,清除虚假广告的新温床。

“白癜风研究所”、“××专家咨询”和“××免费普查”,这些散落在大街小巷的非法户外医疗广告,成了影响公众健康的“定时炸弹”。

“医疗机构发布广告,必须具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其中载明的内容发布。它们不得包含涉及医疗技术、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确保治愈的语言,不得使用患者和科研机构等群体和图像作为证据。”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处处长李俊表示,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权形式;医疗机构类型;诊疗科目;床位数;入学时间;电话等8项,发布超出批准内容的广告均属违法行为。

济宁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韩表示,为避免违法医疗广告死灰复燃,将进行严格审批。同时,狠抓源头,对医疗机构实行“谁办证、谁管理”的原则,按照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次数和《广告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广告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罚。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单位不在本机构管辖范围内,应当及时移交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调查。

韩介绍,随着医疗广告监管力度的加强,主流媒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现象正在减少,而非报纸平面广告和户外墙面广告成本低、流通分散、隐蔽性强,成为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新滋生地。还有的人利用网络平台像手机用户一样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利用非法出版物、遮阳伞、医保卡等形式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我们还将加强这方面的监测,一旦发现,将严格调查和处理。

虚假广告的常见伎俩:

1.绝对式:使用“独门绝技”、“根治”、“祖传秘方”、“最佳疗效”、“治病良药”等语言和词汇。

2.吹牛型:如吹嘘“核心技术”、“国内首创”、“立竿见影”、“立竿见影”等。;

3.承诺类型:如“保证无效退款”、“安全无毒副作用”、“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等。

4.慈善类型:打着“公益事业”“回馈社会”“先试后买”“多买多送”等优惠的幌子;

5、直白露骨:如直接宣传治疗性病、银屑病、艾滋病、癌症、乙肝、白癜风等疾病;

6.欺世盗名:有的用医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病人的名字和形象作为证明,有的用军队(武警)的名字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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