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率先启动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

【/h/】2月9日从安徽省医改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医保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省级各项改革措施。同时,还出具了5份相关证明文件。这标志着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深化省级医疗改革综合试点。

国家医改领导小组经调研,确定安徽、江苏、福建、青海为全国首批四个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希望试点省份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深化安徽省医改试点工作将围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运行质量监管、探索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药品采购供应体制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11项任务展开。第一批出台的5个配套文件,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合理化、药品耗材和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深化基层医疗改革、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从4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费率销售,省级医院CT等大型设备的检验价格降低10%。同时提高长期低廉的护理费和手术费,建立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价格体系;公立医院设立普通、专家和知名专家门诊诊疗费;各级医院实行分级定价,市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下放至市级管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要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各级政府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绩效制度。到2017年,药品和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40%以下。

改革中,安徽将通过建立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医疗协会、推进全科服务等方式,力争到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体系。同时,逐步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大病保险相融合,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推进以疾病为基础的支付方式改革。到2017年,公立医院超过50%的患者将按病种付费。

根据部署,安徽2017年基本完成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成全面、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

(原标题:安徽率先启动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医保一体化和量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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