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宁陵有个医事法庭 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

如何更好地规范医疗行为,调整医患关系,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成为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0月14日,河南省第一家医疗法院在商丘市宁陵县法院成立。法院由三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和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

“医疗纠纷案件具有特殊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为普通法官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很难对证据进行判断。因此,医疗纠纷的审理难度很大,而设立医疗法院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说。

只有一岁半的杨洋,本该是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的孩子,但和同龄的孩子相比,他的行为异常——不会爬行,不会坐,不会走,表情呆滞,看不懂任何外在的表情,智力明显不如同龄的孩子。杨洋的父母随后带着他们的孩子去医院检查,经过鉴定,他们得知他们的孩子患有典型的苯丙酮尿症。孩子的父亲张伟认为孩子出生后,医院没有通知家属对新生儿进行筛查,随后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h/】庭审中,宁陵县法院专门安排具有医学背景知识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并邀请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评审团,认为孩子出生后,医院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告知家属为新生儿筛查疾病,导致孩子失去了筛查新生儿疾病的机会和最佳治疗时机。医院对新生儿的诊断和治疗存在过错,过错与孩子的病情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赔偿被告一定的损失。

【/h/】据介绍,医事法院在辖区主要医疗机构设立巡回联络点,法官定期参加巡回联络点参与医疗机构组织的纠纷调解,消除医患信息不对称、互不信任引发的矛盾,促进医疗机构组织下的医疗纠纷调解, 并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学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专家顾问人才库,尝试从人才库中随机抽取医学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博士杨认为,设立医疗法院可以使医疗纠纷审判专业化,从而保证专业审判力量集中解决医疗纠纷疑难问题,也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趋势和规律。

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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