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5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一步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坚持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要点》显示,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人均个人缴费约120元。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政策范围内约为75%。
患者由大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据悉,到2015年底,对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个人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要点》指出,要聚焦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以以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为单位自行采购药品,逐步实现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
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鼓励医药企业自主创新、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医药零售企业连锁经营。在药品供应和配送方面,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县乡一体化配送。
《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非公立医疗机构规模化、高水平发展。
清理阻碍社会医疗服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出台加快发展社会医疗服务的新举措,完善社会医疗服务在土地、投融资、税收、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定点社会保险、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