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截至2015年底,公立医院低级别医院到高级别医院的预约和转诊比例占门诊人次的20%以上,重点加强分级诊疗,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无人问津的局面。
同时,我省将大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同级别的医院将不同程度地缴纳医保费用,旨在鼓励三级医院即大医院救治危重、重症、复杂疾病患者。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全民医保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再到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明确了医改重点工作和任务。
有序转诊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大医院人满为患,本应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由大医院承担,严重影响了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了患者的成本负担。
省卫计委将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综合手段,推动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秩序。
一是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下行转诊渠道。“在不同的医院、不同的阶段治疗患者是很有必要的。急诊期在上级医院治疗,康复期可转入下级医院。”省卫计委工作人员解释。
其次,到2015年底,公立医院预约转诊与门诊就诊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数要减少。“目前,医学会上下都能顺利转诊,其他医院预约转诊的比例还没有。”
此外,辽宁还将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这并不是说这些病在大医院看不到,还是要分阶段治疗。”
医疗保险将与重大疾病保险和紧急救助有效衔接。
“在医保方面,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合理支付。落实异地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等措施,造福百姓。”省卫计委工作人员声明。
1.今年,我们将继续提高资助标准和报销比例。与去年相比,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费用占比有一定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相应提高。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占比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
2.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3.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制度,有效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4.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
胡婷婷
来源:东北新闻网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