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报销3万元。
据兰州日报(记者赵万山通讯员【/h/】李旭东)【/h/】3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参保年度报销标准为3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以个人合规自给部分超过5000元为基础,报销比例分阶段递增。
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大规模医疗补助相关政策停止执行。
【/h/】根据《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大规模医疗补助相关政策暂停执行。医保局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承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补偿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补偿3万元。
【/h/】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实施方案》中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为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含住院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费用)。
【/h/】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为:参保居民在本市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合规自给部分从起付线达到5000元,个人合规自给部分超过5000元作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逐步提高。补偿基数0至1万元(含1万元)为报销的50%;1万至2万元(含2万元)为报销55%;以5万元(含5万元)为报销比例的60%;50,000元或以上将报销65%。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两级分别提高5%和10%的报销比例给予补偿。
【/h/】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15年1月1日后(含)出院的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无第三方责任人员意外伤害可纳入大病保险基金补偿范围,最高限额为2万元。
补偿流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在便民窗口再次报销。
据了解,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流程不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流程如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参保居民住院费用自2015年起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将在便民窗口再次报销。
材料:住院分为一般住院和意外住院两种。
【/h/】一般住院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凭证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异地住院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病历、医保报销凭证原件(加盖红印)、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h/】意外伤害住院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凭证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及必要的意外伤害证明。异地住院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病历、医保报销凭证原件(加盖红印)、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及必要的意外伤害证明。
此外,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居民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市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结算,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