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看病输液后死亡,经鉴定“不是医疗事故”[br/]宜良一农民想再次起诉昆明市医学会。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3日。
昆明三市民起诉医疗鉴定机构并跟进。
■都市时报记者杨旭。
在昆明一家三口市民胡先生起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昆明市医学会后,首次代表云南起诉云南省医学会的律师金尚江昨天表示,接受彝良县农民黄的委托,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纠纷起诉昆明市医学会,计划明年起诉。与此同时,本报记者回访了云南首例起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案件的进展情况。
云南首例起诉医疗鉴定机构案。
一审败诉,二审尚未判决。
去年6月,金尚江成为陆丰农民石医患纠纷案的代理人,7月起诉云南省医学会不同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这是云南首例起诉医疗鉴定机构的案件(本报曾报道)。一年多过去了,这起民事案件的后续进展如何?
昨日,金尚江表示,西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云南省医学会本身的鉴定行为不具有侵害性,该鉴定行为未对师造成损害。今年6月10日,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石败诉。石忠不服判决,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1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至今未作出判决。
被胡先生的三口之家起诉。
昆明市医学会尚未回应。
金江还表示,最近接受彝良农民黄的委托,起诉医疗鉴定机构昆明市医学会,计划明年提出申诉。
据此前媒体报道,黄某的儿子到当地诊所就诊输液,医生将头孢曲松钠和含钙药物混合给黄某的儿子输液,最终黄某的儿子死亡。黄曾委托昆明市医学会对医疗事故做技术鉴定,得出了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黄于是起诉了医生。前不久,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胜诉。
金尚江说:“昆明中院是根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头孢曲松钠的说明、警告和注意事项以及药瓶标签上的说明作出上述判决的。然而,昆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却让黄走上了长达7年的维权之路。因此,黄决定起诉昆明市医学会。”
昨天,昆明市医学会鉴定所拒绝就胡先生一家三口起诉昆明市医学会,黄想起诉昆明市医学会一案接受采访。
医疗事故鉴定错误应该追究责任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金江所在的云南典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代理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带有昆明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标志。金尚江表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非常专业,在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医患纠纷涉及的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并不信任,所以很少有人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金尚江说:“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以来,患者因医患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只要向法院申请专家出庭接受询问,专家就必须出庭。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支付鉴定费用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但是,医疗事故鉴定存在一些问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作出错误的鉴定结论,会影响当事人的判断,甚至给当事人带来损失。但法律上并未明确鉴定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这是最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