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浦妇科医院患者家属索赔150万,律师怎么看?

吴报道,一名49岁的患者在一次常见的子宫肌瘤手术中因“麻醉意外”死亡。近日,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纠纷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那么,作为家庭成员,你能得到什么补偿呢?南浦妇科医院作为事件医院,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咨询了上海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颖,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次事件。

事件回顾

9月15日,49岁的徐女士在上海南浦妇科医院接受子宫肌瘤手术。医院麻醉师给她全麻时,徐女士出现声门关闭,无法插管,需要立即抢救。

随后,医院请来了南浦医院麻醉科的医生会诊,在不做切管的情况下进行了穿刺抢救。徐女士死于“麻醉剂过敏”。

事后家属对医院的很多环节进行了严肃质疑,随后医院进行了回应,称其手术的程序没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陷入“罗生门”。

律师怎么看?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相关部门认定。

上海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颖认为,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由医疗事故认定部门认定。

如果在鉴定报告中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那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医疗机构需要对其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经鉴定认为不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哪些赔偿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据媒体报道,事件发生后,家属向医院索赔150万元,但医院只愿意给予30-40万元的赔偿,差额部分家属无法接受。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构成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诉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据胡晓颖介绍,虽然该事件尚未进入医疗鉴定程序,处于医患纠纷调解阶段,但想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获得赔偿的家属,可以提前咨询相关律师进行赔偿估算。

那么,假设医疗机构负全责,家属能得到什么补偿呢?根据患者家属的具体情况,胡律师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了简单的估算。

胡律师表示,由于患者在上海登记,按照上海地区标准,其死亡赔偿金约为95.42万元,丧葬费约为30216元。由于患者还有两位70多岁的父母需要赡养,根据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患者的生活费大概在10-20万之间。医疗费、交通费等。都是根据发票和其他凭证计算的。简单估计,大概是110万-120万。

胡律师还指出,这只是在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的参考估算,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按责任比例确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就需要全额赔偿;如果医院只是部分负责,那么赔偿金额是根据过错比例确定的。但是,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没有过错,就不需要赔偿。但结合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一些医疗机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即使没有明显过错,也会给予家属适当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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