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南新闻记者张晓玲医疗机构执业时应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和复制病历。昨天,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其中对医患关系的处理有很多规定,明确了医患纠纷的四种处理方式,即自行协商、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
作为我国第一部地方性医疗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并未对医疗服务进行全面规范,只是对医疗服务中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提前立法,主要涉及医疗资源配置、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规范医疗服务、医疗责任保险、处理医患纠纷、医疗监管、提高违法责任等方面。
个人也可以在深圳办医疗机构。
为了缓解深圳医疗资源的严重短缺,《条例》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社会办医。《条例》明确提出了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准入、医保定点、职称评审、等级评审、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应享有同等待遇的基本原则。,并且还对财政补贴、医疗用地、医疗服务收费、用电、用水、用气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例如,非公立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的价格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
此外,《条例》全面放开医疗服务市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个人可以在深圳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条例》在全面放开医疗服务市场的同时,明确规定要制定深圳市医疗机构标准,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为了解决医生特别是优秀医生短缺的问题,《条例》规定了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在深圳注册的医生可以在深圳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执业。市外医生备案后,将在深圳多家医疗机构执业。
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参与调解。
《条例》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处理医患纠纷社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医疗机构为执业活动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参与医患纠纷的调查、评估、协商和赔付,减少医患之间的正面冲突,从而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中国保监会对此表示支持,并将通过授权深圳保监局保障该制度的实施。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接连出现医生受伤的案例。在这方面,《条例》作出了详细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包括:限制每日门诊人数;明确患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信息,有权查阅、复制、复制病历,有权封存病历和检验样本。明确患者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转移死亡患者尸体的义务;对患者死因有异议或者死因不明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患者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
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医患矛盾纠纷,《条例》规定了自行协商、人民调解、仲裁、诉讼四种医患纠纷解决方式。同时,考虑到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调解中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条例》取消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能。
为加快医患纠纷解决,《条例》规定,只要受影响一方选择通过自行协商或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参与。同时,为实现案件的和解,避免医患纠纷的重复处理,《条例》规定,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后,医患双方应当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医院违反法律法规最高可被罚款30万元。
《条例》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行业诚信服务体系,记录医疗机构和医师执业信息,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条例强化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并将记分制度延伸至医疗机构和医师,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规范诊疗行为,保持自身诚信记录。此外,《条例》还补充了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的法律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应当停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予以停止。
此外,目前与医疗相关的法律责任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处罚力度小,可操作性不强。相关调查显示,医患双方都认为应该加大对非法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为此,《条例》对现行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并对违法情形进行了分类归档,规定了不同的定额处罚。有19个点球。最低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30万元,甚至更高。比如明确规定违法所得高于2万元的,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条例》要点。
个人也可以在深圳投资设立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限制每天的门诊人数。
患者有权复印和封存病历。
患者近亲属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转移尸体。
取消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能。
医院违反法律法规最高可被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