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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16年开始缴费。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9日。

秦皇岛晚报讯(通讯员李文亮、记者范晔)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于2016年正式启动。申请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登记验证的居民,应就近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医保中心办理。已经投保的居民可以申请续保。

据了解,续费可以从现金和& ldquo社会保障卡& rdquo以两种方式扣压。选择现金支付的居民,可在支付期间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社保卡)到农业银行各网点支付现金。使用& other社会保障卡& rdquo代扣代缴仅限于在市本级参保(不含三县和阜宁区)且已与农业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居民。他们需要在2015年12月10日之前缴纳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障卡& rdquo在农行的账户里,是逾期的,不能扣。缴费标准为0-18岁的居民和儿童,每人每年50元;18至60周岁的居民,每人每年240元;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150元。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保险缴费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能缴费。参保居民如果想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可以到附近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获取宣传资料。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征缴科办公地址已搬迁至建设街3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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