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吴孟达)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6日提出,每个社区都要支持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中心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站。
北京现有户籍老年人口已达277.9万人,并以每年15万人的规模快速增长。到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380万,占户籍人口的四分之一,呈现基数大、增长快、失能老人多、筑巢严重等特点。据分析,未来90%的老人将主要在家照顾老人,因此完善和完善社区老人设施非常重要。
据了解,此前审议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未明确养老机构建设的相关标准。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建议,为落实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应明确社区养老设施配置的具体标准、资金来源、政府各部门职责、交接程序以及如何运营管理。
为达致上述目标,条例草案建议新建住宅区的养老设施应与住宅楼宇同时规划、同时建造、同时验收和同时交付。旧区没有养老设施或者现有设施不符合配置目标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采取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社区建设的养老设施出租作他用的,应当收回用于社区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