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解决医患问题,不能只从患者做起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日09:57:11& # 160; | 来源:长江日报& # 160; | 编辑:徐情情原标题:解决医患问题不能只从患者开始。
12月1日起,海南省所有公立医院将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模式,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海口晚报12月1日)
“治疗后付钱”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看病后给钱”。对于那些突然生病或者家属一时半会儿无法筹足医药费的患者和家属,不会因为一时缺钱而耽误患者治疗。根据海南省相关通知要求,“先付费后治疗”的实施范围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及政府开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面广。
“先治疗后付费”模式的引入,对于缓解目前部分人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肯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上面的“好消息”其实是我们站在患者角度的判断,医患双方去医院就医始终是一种“双边活动”,不能只考虑患者的利益而忽视医院的利益。事实上,“治疗后付费”制度不仅给患者带来了实惠,也对医院的诊疗活动、软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比如在医保报销系统完成全国统筹结算之前,本省患者与外省患者就医、医保结算联网等具体问题,意味着医院要在设备升级、人才培养等方面多下功夫。同时,“先治疗后付费”的制度实际上意味着给患者更多的主动权,而医院则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
因此,要想“先治疗后付费”制度顺利实施,得到医患双方的认可,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就必须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其中,最关键的是做好海南省有关方面表示的患者“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配套工作,对患者就医诚信实行层级管理,督促患者自觉付费。经催告后,仍不缴纳欠费的患者,将被暂停医保待遇资格,直至欠费得到纠正。当他们支付下一年的保险(合并)费用时,他们将被责令支付Seijuin所欠的费用,然后才能被允许参加保险(合并)。
只有在医院利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激励医院实行“先治疗后付费”制度。患者加强个人诚信意识,关爱“先治疗后付费”制度。只有医患双方共赢互利,新制度才有可操作性和存在基础,在实际执行中也不会违背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