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医生的丈夫医生透露,2月9日,李医生接到长乐市人民法院传票,确认将于2月13日上午9时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案由为医疗事故。
事件回顾:
2012年1月1日,产妇陈某在福建省长乐医院分娩7小时后死亡。次日,长乐市公安局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福建、福州两地医学会在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下,作出“产妇死于产后出血性休克”的结论,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学会鉴定,医生对病情认识不足、抢救措施不力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该病例被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
李医生被取消医生资格,开除党籍,取保候审。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向长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于2015年1月14日开庭审理。当天,来自长乐医院的100多名医护人员自发前来参加。令人意外的是,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后,表示因被害人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延期,并立即宣布改日休庭重审。
李博士认为,他不是“严重不负责任”。分娩期间和分娩后7小时,除了在办公室写病历,她从未离开病房。她一直观察并采取输血、输液等有效措施对产妇进行治疗。她这么努力怎么能“严重不负责任”?此外,她是一线值班医生,每次采取治疗措施,都会向上级二线、三线医生汇报,而检察院只起诉了她,但仍未明确如何处理其他医生。
黄睿医生表示,福建省医疗事故鉴定未经尸检,仅根据临床病历分析得出结论,缺乏说服力。然而,由于该案已被刑事立案,被告失去了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我们曾要求法院让国内医学专家出庭作证,向法官讲解相关医学知识,但未被法院采纳。”黄睿说。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某的岳父从事纺织行业,是长乐最富有的人之一,与政府关系非常好。在此之前,他的家人提出了152万元的民事赔偿,得到了医院的同意,随后案件发生了变化。
网友意见:
@ NewStethoscope: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样,这类案件失去了人们的心,尤其是所有医护人员的心,只要上了法庭,不管结果如何!
@妇产科男医生-小吴:如果这个案子立案,医生败诉,中国就没有医生了。
@黑妞双面针:即使不是医生也一定要注意!这关系到以后有没有人愿意当医生,有没有人给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治病!
@王锦博士:1。一线李医生尽职尽责,没有“严重不负责任”;2.经验不足不能等同于疏忽;3.病人危急时护士没有通知李医生,不能怪她。4.医生不做尸体,不彻底调查死因,就把他关进监狱,太草率了;5.李被取消行医资格,这是非常不公正的!成为替罪羊;6.刑事犯罪和责任事故是天壤之别,毁了医生的前途,伤了他们的心。医疗刑事责任要谨慎!
@踢、踢、伸:如果有责任,也应该是民事责任,是医院的责任。从福建省医学会的鉴定过程来看,最多是医生技术水平不够,不存在过失、主观故意或失职。因此,刑事责任是滥用法律。
@今天阳光明媚林恩:这不合适。交通事故不是刑事案件,除非逃逸致人死亡。医疗事故也要参照这个原则。因为医生和司机绝对不想发生任何事情。因医疗事故入狱。不符合法律原则。况且已经有故意杀人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