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箐。
11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年来贯彻落实《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便民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取得的显著成效。据介绍,《办法》建立了我院快速处理和执行医疗纠纷的四项便民机制,可以尽快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当天执行。法院相关人士建议,诉讼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唯一途径,应选择更多的咨询方式。
据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罗晓介绍,朝阳区现有医疗机构1200多家,是北京市医疗机构数量最多的区。每年,医疗行政部门都会收到近1000起投诉。北京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表示,近年来,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朝阳法院每年受理的相关案件数量达到200-300件。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朝阳法院在今年初出台了四项便民机制,除了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外,还包括简易程序诉讼快速解决机制、第三方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生效法律文书监督执行机制。其中,典型病例通报的发送对象包括涉案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该机制旨在促进医疗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其他三项机制重点推进医患纠纷便捷高效解决,维护法律关系稳定,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保障权益及时实现。
以上四种便民机制遵循“及时、自愿、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是对官方工作的要求,减少当事人的等待时间;“自愿”是指是否适用便民机制以及适用何种便民机制,都是基于医患纠纷双方的自愿选择。“合法性”是指便利机制的适用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便民”是指机制运行便民利民,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权益,具有权威性。推行便民机制,是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的有益尝试。”龙斌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晓东介绍,便民机制提高了司法效率,比如第三方调解的法律确认机制最早可以当天立案、审结、执行。医疗机构与受影响方就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后,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向法院申请法律确认,此类案件可以当天解决。
自今年1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以解决医患纠纷为重点的便民机制成效显著。据统计,目前通过便民机制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8个月,而常规审理时间为1年,部分案件审理时间较长。1月1日至11月20日,简易程序快速解决机制解决医疗纠纷17件,第三方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4件,上述案件均于当日立案审结。对已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件,及时进行监督和支付。
龙云斌表示,希望相关机制的落实能够引起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的重视和重视,通过加强培训、改进方法、完善制度等方式,增强责任感、规范感和法律感,从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此外,龙云斌认为,四项机制的落实,不仅需要法院认真高效履职,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重要的是需要医患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法院将结合审判实践和机制落实,不断完善机制,实现医患矛盾的彻底化解,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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