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中国消费者报合合肥讯【/s2/】(记者【/S2/】)2月22日,安徽发布2017年第一期《药品质量通报》,公布5个品种6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包括性状、水分、含量。
【/h/】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对象包括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涵盖多种业态。
本次抽检发现的六批不合格药品为:
。
休宁县人民医院样品,标示批号为15122502,安徽协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白芍炒制,水分含量不符合要求。
【/h/】山东方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7025的西咪替丁注射液,从长丰县人民医院抽检,不符合要求;
【/h/】从歙县桂林制药有限公司抽检,标示为商丘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片(批号14082911),性状不符合要求。
【/h/】从马鞍山市宝芝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抽检,标示为长春大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501的通便灵胶囊,水分含量不符合要求。
【/h/】样品采自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标示为湖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B14121905、B15021006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含量测定不符合要求。
药品的外观、质地、断面、气味、味道、溶解度、物理常数等记录在属性项中,属性不符合的原因可能包括:生产过程控制不当;储存环节或条件不符合规定,涉嫌掺假。
水分主要是检测药品中水分含量是否符合标准。水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包括:生产过程控制不当;药品包装不严导致吸湿加重。
含量测定是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方法测定原料和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安徽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正在对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药品及相关单位进行查处。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要购买和使用上述不合格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