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医院汤阴县人民医院锅炉采购项目

购买方为汤阴县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来源于县财政和自筹,已落实。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何江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从事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投标。

1.谈判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医院锅炉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rr14-hn-zb-272。

1.3采购内容:两台锅炉(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4采购范围:锅炉采购、安装及配套服务;

1.5采购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1.6质量要求:合格;

1.7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1.8支付方式:施工人员、设备、锅炉本体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退还。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2.3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锅炉乙级及以上资质;

2.4供应商必须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

2.5自2011年9月1日起,供应商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

2.6供应商应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索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告知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册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2供应商注册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类似性能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检察机关对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告知函(发放时间以公告期为准)等。(证书原件留存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另有要求的除外)。

3.3 300元/套竞争性谈判文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供应商登记时,必须提供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受贿犯罪档案的告知书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投标登记。

4.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4.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28日09: 30,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群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买方将不接受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

5、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河南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汤阴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汤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13836316。

采购代理人:北京何江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栋1208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1-6599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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