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公开办法(暂行)》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公开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飞行检查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组织实施,谁依法公开”的原则。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飞行检查的基本情况、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方便公众了解的方式进行。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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